發布日期:2016-06-30 作者/編輯: 瀏覽次數:4344
1、加大旅游扶貧用地保障。。。。。。。
2、支持使用未利用地、廢棄地、邊遠海島等土地建設旅游項目。。。。。。。
3、旅游相關建設項目中用途單一且符合法定劃撥范圍的,,,,,,可劃撥供應。。。。。。。
4、影視城、仿古城按“娛樂康體用地”辦理。。。。。。。
5、亭、臺、棧道、廁所、步道、索道纜車等設施用地按“其他建設用地”辦理。。。。。。。
6、加大旅游廁所用地保障力度。。。。。。。
明確旅游新業態用地政策,,,,,,鄉村旅游、文化旅游、自駕車房車旅游、郵輪游艇旅游、研學旅游等新業態得到政策扶持,,,,,,存在重大發展機遇。。。。。。。
1、發展鄉村旅游可以使用集體建設用地。。。。。。。
2、城鎮和鄉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條件從事旅游經營。。。。。。。
3、自駕車房車營地按旅館用地管理。。。。。。。
4、郵輪、游艇旅游碼頭可采取協議方式供地,,,,,,現有碼頭增設郵輪、游艇停泊功能的可保持土地權利類型不變。。。。。。。
5、開展文化、研學旅游,,,,,,土地權利人用現有房產興辦接待設施的,,,,,,可保持原有土地用途、權利類型不變。。。。。。。